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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熟”卖假烟赚回扣 事发后被判赔偿损失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7日 02: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渤海早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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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打着有渠道能买真烟的幌子,男子以每条880元的价格卖给熟人10条假中华烟,自己转身就提走6000元回扣。日前,这名男子因东窗事发被事主告上法院,最终赔偿全额8800元。

  案发当日上午10时许,市民庄某准备外出买香烟以作应酬之用,熟人朱某知晓后,表示认识某烟酒店老板,保证能买到真烟。随后,庄某在朱某的带领下,来到某烟酒店,并以每条880元的价格购买了10条中华牌香烟。回去后,庄某发现烟有些不对劲,经鉴定才发现10条中华烟全是赝品。后来,朱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刑,但庄某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骗取其财物,除应被依法判刑外,还应返还人民币8800元,故将朱某告上法院。

  庭审中,被告朱某辩称,自己只从烟酒店老板处拿了6000元回扣,因此只同意返还给原告6000元。

  本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烟酒店老板合谋故意骗取原告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的规定,被告除了应承担刑事责任以外,还应就其侵犯原告的财产权利8800元与烟酒店老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该烟酒店老板下落不明,故暂时撤回对其的起诉,待找到后,另行起诉。故法院判决被告朱某赔偿原告庄某经济损失人民币8800元,被告与某烟酒店老板之间具体赔偿责任分配问题,可另行主张。(通讯员郑东方记者陈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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