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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齐齐哈尔2月4日讯 浏览网页,看视频,发微博……目前,使用智能手机上网,已经成为很多市民习以为常的一件事,但问题也随之而来。春节长假期间,在我市某事业单位工作的于先生就遭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儿,由于孩子玩他的手机忘记关闭手机的上网功能,结果一个晚上,竟然耗费了140MB的上网流量,大大超出了套餐内的流量,按照普通上网资费标准,他还要缴纳124元的上网费。
事实上,像于先生这样使用手机上网流量“超标”的情况还真不少。市民稍没注意,话费就悄悄溜走了。去年12月,在我市某银行工作的费女士买了一部智能手机。由于对手机的功能还不太了解,她平时不经常使用上网功能,可是没想到,一个月后,她竟收到了一张500多元的手机账单。
“平时我只是用手机上网聊QQ ,或者浏览网页,偶尔打打游戏看看视频。收到手机话费账单后,我傻眼了,包月的上网流量超出很多。”费女士说。
相关运营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智能手机的终端不同,有时即使用户没有使用软件,也可能产生流量。
“有些智能手机内设了一些程序,这些程序属于自动刷新程序,能自动联网。还有一些用户自己在手机上安装了一些程序。当手机联网的时候,这些程序也可能自动联网,进行定期升级或更新,因此产生流量费用。”工作人员对此解释。
市民如何随时掌握手机的消费情况呢?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已有了明确反馈,日前,工信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对运营商向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据悉,《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中包括12项消费提醒,其中涉及流量包月等套餐类消费的有4项,最为关键的一条是“用户套餐内所含各项业务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通过短信、语音、页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该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除此之外,《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还规定,“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用户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
工信部对外表示,该规定于今年1月21日起执行,因网络或技术原因,暂时无法实现部分业务用户消费提醒的,手机运营商应做好用户解释说明,并加快系统改造。“消费提醒”要在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