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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2月3日讯 省卫生厅今天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显示,自2月10日起至8月31日,我省的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17市和所有省(部)属医疗机构。试点期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医师,均可按要求申请开展多点执业。
“表面上看对医生外出执业限制少了、‘放开’了,但真正能落实到办手续层面的不会很多。”省直某三甲医院医务部主任认为。
首先是“限制条件”的存在,“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医生在申请多点执业时,应提供“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的相关协议或证明;聘用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等书面材料。这样医生就有顾虑:“原单位、院长会不会认为我‘不安心工作’、有其它想法,会不会给现有人际关系带来负面影响,甚至限制自己进一步的发展?”
再就是在现有的《执业医师法》下,不规范的“多点执业”已经大量存在,而且更具吸引力,如对口支援、院际会诊、“三下乡”等等,尤其一些“走穴”的医生,既不用办理执业地变更手续,又能实实在在地得到多点执业的实惠,也就不会再“多此一举”地增加注册地了。
第三,随着近年来省内几家大医院联合体的出现,已经合法地归避了医生“只能在一家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的限制。原来的两家医院,变成了分院、成了一家,这种不算多点执业的多点执业,已相当普遍,再办手续、重新申请多点执业的积极性不会太高。这些问题已经在北京、广州等地的实践中获得证实。
“但试点毕竟给大家开了一个口子,把原来暗的变成明的了,对现有的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向基层流动,发挥传帮带作用,肯定有积极意义。”这位主任分析认为,从政策上明确一位专家最多可以在3家医疗机构执业了,这对离退休老同志发挥余热尤其有利。
业内专家认为,医生多点执业真正推广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生执业行为的约束、规范和监管将成为重点和难点,其工作模式、方式方法,以及出现医疗纠纷后的查处程序等都需要跟进和配套,以保证这一便民利民方针的可操作性,真正打破原有的“医疗资源是按行政区域配置、一级医院一级水平”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