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北京新购经适房不得出售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03: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湖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湖北日报讯 据新华社北京3日电 2日,《北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发布,住房保障的多个环节均出台了新政策。

  今后,北京的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这四种保障房将统一申请、审核、分配。新通过审核的经适房申请家庭如果购买经适房,将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也将由住保部门回购。经适房、限价房将优先向一定年龄以上的2人户及以上家庭配售。

热词:

  • 经适房
  • 住房保障
  • 上市交易
  • 配售
  • 廉租房
  • 回购
  • 安居工程
  • 限价
  • 新政策
  • 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