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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曲倩影)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时间为期4年,2009年2月1日开始,执行到2013年1月底。今年我省仍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政策。
根据安排,在政策实施期间,我省10大类家电产品均列入下乡补贴范畴,凡购买下乡补贴产品的本省农民,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可享受补贴数量为2台(件)。记者了解到,彩电的补贴限价为7000元,3500元以下的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3500―7000元之间的补贴标准为每台455元定额补贴。冰箱(含冰柜)的补贴限价为4000元,2500元(含)以下的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2500-4000元的则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此外,空调分为壁挂空调和柜式空调两种,壁挂式空调的补贴限价为3500元,落地式空调的补贴限价为6000元。壁挂空调总价在2500元(含)以下的按销售价格13%补贴;2500-3500元间的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落地式空调总价在4000元(含)以下的,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总价在4000-6000元的每台按520元定额补贴。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一直注重对家电下乡市场监管和下乡产品销售网络的建设,在确保下乡产品质量的同时,积极为农民购买和领取补贴创造条件。3年来我省累计销售下乡家电808.4万台(件),销售金额达200亿元,彩电、冰箱、空调、洗衣机和热水器是最受农民欢迎的下乡产品。家电下乡政策的深入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家电消费,改变了农民传统消费观念,加快了农村耐用消费品的普及和升级换代,推进了农村家电流通网络建设,为农村消费品市场繁荣兴旺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者:曲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