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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从江西省商务厅获悉,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统一部署,江西省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时间为期4年,2009年2月1日开始,执行到2013年1月底。2012年江西省仍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凡购买下乡补贴产品的江西省农民,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可享受补贴数量为两台(件)。
江西省商务厅消息称,主要家电产品的补贴标准为:彩电产品,价格在3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3500~7000元,每台按455元定额补贴;冰箱(含冰柜)价格在2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500~4000元,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手机价格在1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1000~2000元,每台按130元定额补贴;洗衣机价格2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000~3500元,每台按260元定额补贴。
(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