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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1名公诉案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5日 19: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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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南昌2月3日电 记者郭宏鹏 黄辉 记者今天从正在此间召开的江西省“两会”获悉,江西省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做到不枉不纵,2011年依法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11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对6447名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

  与此同时,该省法院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把每一起死刑案件办成铁案。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依法审理醉驾案件126件,对41名被告人适用禁止令,对16名被告人决定限制减刑。深入推进老病残犯假释常态化工作机制,全省法院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40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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