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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围城”已成为中国城市面临的一大共性难题,形势日益严峻,“垃圾分类”势在必行。然而,知易行难,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虽说“垃圾分类”已经喊了多年,但全国大多数城市,却始终没有真正实施。一是市民对“垃圾分类”的接受度低,习惯于将垃圾扔进一个垃圾桶,没有形成“垃圾分类”的意识;另外则是由于缺乏引导,市民也没有掌握“垃圾分类”常识,对垃圾应如何正确分类不是很清楚。
“垃圾分类”处理得好,更是一种资源。如果能够将垃圾很好地转化成资源,加以循环利用,垃圾也就变成为宝,一举多得。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大多都在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并有相关的法律约束。如日本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有着十分严格而细致的规定,而且不同地区和街道也有着各自更为具体的规定,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在国内,“垃圾分类”虽以前在很多地方都搞过试点,但效果并不明显。
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除了赏罚结合外,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让公民自觉地形成垃圾分类的意识,同时还应创造条件方便市民对垃圾进行分类。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寓教于乐,在家庭、校园、单位、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让做到“垃圾分类”成为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另一方面,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抓好清运对接。尽量将垃圾的投放与运输环节相衔接,减少垃圾在公共区域存放的时间。同时,让每个单位和家庭有条件实行分类。如政府应给单位和家庭配发设计合理、实用的垃圾分类箱和垃圾分类袋等。也就是说,“垃圾分类”应立足于垃圾产生之初,让每个单位和家庭有条件实行分类,从而让人们能从身边小事做起,改善自己周边的生活环境。
吴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