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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消防局长:只要消防违法,照罚!
法制网中山(广东)电 记者 邓新建 通讯员 蔡妍菡 超市仓库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规定,企业老总通过各种关系找消防局长欲免罚,中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王帅坚定表态:无论谁的关系,只要消防违法,照罚!
据了解,该大型便利超市仓库于2011年初消防报建,在随后的消防验收中未发现消防违法行为。仓库建筑为框架结构,高度为9米,面积为11717平方米,日常储存商品价值在400万左右。在消防报建和验收时,消防局监督员反复强调,根据当前消防法规,该仓库储存商品高度不能高于6米,否则必须安装消防喷淋系统。
然而,在2011年底消防监督检查中,消防局监督人员发现,仓库货架存放商品高度已超过规定,也未按规定安装喷淋系统,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发生火烧连营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消防人员当场拍照取证,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随后对违法部位进行临时查封,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3.5万元。
该大型便利超市接到处罚通知后,借找各种说辞,认为存放货物高度不影响消防安全,于是寻找各种关系企图免受处罚。中山市公安消防局长王帅接到报告后,坚定表态:无论谁的关系,只要消防违法,照罚!
日前,该大型便利超市仓库已按要求整改,罚款已缴纳,查封部位已解封。
据统计,2011年度,中山市消防局受理一般程序行政办案1637宗,责令“三停”单位1047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584份,行政拘留259人,罚款单位758家,罚款个人335人,罚款19164950元,加大力度对全市消防违法行为进行围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