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食品即将过期应设醒目提示我市超市普遍未执行此规定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5日 0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京日报数字报刊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记者 邹伟)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而记者昨天实地调查发现,我市超市普遍未执行此规定。对于即将到期食品,超市惯用的处理方式是打折促销。

  超市未现“醒目提示”

  昨天上午,记者走访了欧尚超市河定桥店、苏果超市岔路口店、金润发超市瑞金路店等多家超市,都没看到关于即将过期食品的醒目提示。对于一些生产已有多天的食品,超市通常的做法是把它们和刚生产的同类食品“捆绑”在一起降价促销。例如,在苏果超市岔路口店,一款盒装伊利味浓酸牛奶(草莓味),生产日期为2012年1月13日,保质期为28天,正在进行“买8送4”;在另外两家超市,也有果汁、牛奶、咖啡等在“捆绑”促销。

  一名正在用胶带捆绑促销商品的工作人员说,他不清楚关于即将过期食品要作醒目提示的事,但这些促销商品都在正常保质期内,质量绝对没有问题。

  缺少执行细则,目前只是征求意见

  “我们已经向省局咨询过,关于‘即将过期食品要作醒目提示’的规定目前还是个征求意见稿,尚未下发正式的执行文件。”市工商局消保处相关人士表示,要求经营者对即将过期食品要作醒目提示,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值得肯定。但为了便于执行,有些细则必须要明确,比如,到底离保质期还有多少天的食品才算“即将过期”食品、具体应该怎样提示等。

  部分超市自设“下架警戒期”

  记者采访中获悉,虽然“即将过期食品”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但我市也有部分超市为便于管理自行制订了企业的标准。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我们对即将过期食品有不同的下架期限规定。”金润发超市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保质期是12个月,那么倒数第4个月就是下架警戒期;保质期6个月,下架警戒期是倒数第2个月;保质期3个月,下架警戒期是倒数第1个月。对于到达下架警戒期的商品,超市将提醒厂家,及时进行打折促销。对于到期还未售出的商品,或者销毁或者退回厂家。而像面包、卤菜这类保质期较短的食品,超市晚上8点半以后一般都会降价促销,有些消费者专门挑这个时间段来买,基本上都能卖完。

热词:

  • 我市
  • 执行文件
  • 食品经营者
  • 捆绑
  • 保质期
  • 降价促销
  • 促销商品
  • 路口店
  • 同类食品
  • 储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