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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双倍邮费快件一个月还没寄到
本报讯(记者林静)昨天,陶女士报料说,1月4日她在一家快递公司寄了一个快件,快一个月了还没有寄到,为了保证快件能够寄到,她还付出了近双倍的邮费。
一般2到3天就寄到
陶女士说,她于1月4日在天河东圃天长商贸园邮寄一些衣服配料到湖南长沙岳麓区南二环二段,以前她在这家速递公司邮寄过类似的物品到湖南,一般是2到3天就寄到了。
过了几天,湖南那边并没有收到陶女士的快件。快递公司回复,陶女士要邮寄的地方无法寄达,需要加收转运费,让别的速递公司转寄。陶女士又交了12元邮费。
虽然交了近双倍的邮费,可是临近春节,陶女士的快件还是没有寄达。她拨打投诉电话反映情况,对方告诉她,因为春节放假,到年初八开工的时候会给她送货。
昨天,陶女士再次拨打投诉电话,这一次,对方回复说:“今天还没有上班无法送货。”
承包商变更无法送达
昨天,记者联系了该快递公司的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查询后说,陶女士的快件已在湖南省内了,因为长沙岳麓区的承包商发生了变更,陶女士要邮寄的地址无法寄达,需要寻找其他速递公司转寄。
陶女士表示,她寄件的时候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没有说这个地址是无法寄达的。
之后,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让其他的速递公司转寄陶女士的快件,至于什么时候能够寄到,对方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
律师:转寄费不应寄件人承担
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的卢律师对此表示,目前,法律没有规定物流公司不能将营业网点承包给他人,陶女士邮寄的速递公司在这一点上并无不妥。
但是速递公司向寄件人收取转寄费用是不妥的,因为是速递公司自己的承包商变更的原因导致快件无法按时寄达需要转寄,因为这个问题产生的转寄费用不应由寄件人来承担,所以寄件人有权利拿发票向速递公司索回转寄费用。
线索提供 陶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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