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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双年
今年1月17日,《人民日报》刊发《公款纵酒祸患无穷》的文章痛批公款吃喝。文章指出:在公款吃喝风日盛一日的影响下,酒场变成了“战场”,小酌变成了豪饮,一些公职人员成了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的“牺牲品”。文章称“公款豪饮不仅挥霍浪费社会财富,还会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呼吁全国推行禁酒令。(西安晚报2月1日)
公款吃喝的危害自不多言,这几年各级相关文件发了不少,但作用甚微,什么原因?就是对公款吃喝的治理只是干打雷不下雨,没有一个有力的治理措施。如果把公款吃喝入刑治罪,肯定会效果不凡。
首先把公款吃喝纳入法典符合法理。公款吃喝等于贪污人民的血汗钱。吃喝的钱来自于公帑,是国库税银,用公款满足一己之私,是在为自己或小集团谋利。公款吃喝虽然不像贪污钱财那么直接,但其结果都使公家钱财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失。用公款吃喝,自己的钱财就省下了,这不是贪污又是什么。
其次把公款吃喝入刑才是治本之策。公款吃喝有愈演愈烈之势,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以前的治理只治表不治理,一人流行的段子是这样描述的,“不吃白不吃,白吃谁不吃”。如果公款吃喝能够入刑,那么“白吃的”也要吐出来,并且还有牢狱之灾,想“白吃”也没那个胆。如果总是会上提一提,嘴上说一说,发一发文件,走一走过场,那么,不想“白吃”都难。
第三,公款吃喝入罪有路可循。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治理公款吃喝方面其他国家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我们不妨“拿来”。治理腐败不能用国情不同当作遁词,腐败是一切国家和人民的“公敌”。离我们最近的香港在治理公款吃喝方面做的比较好,我们有条件深入探讨学习。医治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的社会毒瘤,亟须入刑治罪这剂猛药。唯其如此,才不会让基层不堪重负,头痛不已,基层领导才不会每天奔走于各种饭局、盛宴之间,沉湎、沉醉、沉沦于觥筹交错中,成为“酒囊饭袋”。(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