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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公租房管理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4日 0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电视台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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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关荣 张炜报道)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月1日出台,将于2月15日起正式实施,预计2012年乌鲁木齐将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500套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家庭、个人提供租住的保障性住房。即将实施的公租房管理办法对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做了详细规定。

  乌鲁木齐市房产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孟振江:“原来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只是对本市的城镇常住户口,这个已经打破了这个界限,第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012年已经公布了是16144元,月平均可支配收入是1345元,第三,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第四,未享受住房和房改政策。”

  公租房管理办法规定,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办理《居住证》,并与用人单位签定了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在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成员须办理《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居住3年。

  据了解,乌鲁木齐公租房租赁合同期一般为3至5年,初步考虑公租房租金将低于市场房屋租金的20%。今年正式申请受理时间预计在4月中旬。届时将有500套35—60平米的公租房通过摇号方式抽取申请人。

  据统计,2011年乌鲁木齐市建设保障性住房12770套,廉住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收入标准分别调整到500和1200元以下,普通商品房小区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也从5%调整到10%。今年,乌鲁木齐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12050套,将实现中低收入家庭全覆盖。

  乌鲁木齐市房产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孟振江:“‘十二五’我们计划建设5.8万套保障性住房,届时将累计建设保障住房达到7.67万套,对全市的家庭保障达到10%。”

责任编辑:蒋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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