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土地出让金10% 须用于水利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16: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海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被公认为含金量最高的政策―――“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近期终将进入实实在在的法规条文中。

  记者从1月30日召开的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了解到,近期,水利部和财政部将联合下发土地出让收益中央统筹使用管理办法,各地也将结合实际强化省级统筹,解决好土地出让收益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据悉,各地今年预计将落实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没有出台实施细则的地方将尽快制定出台。

  记者此前在黑龙江、山东等地采访时发现,虽然各地水利部门已经根据这一10%黄金政策纷纷出台了因地制宜的规定,山东省水利厅甚至提出土地出让收益的10%至2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但这个政策目前在各地均无法落到实处。水利部部长陈雷曾预测,如果这10%能够落实,按2010年土地出让收益的总额,每年可以落实600亿元至800亿元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热词:

  • 农田水利建设
  • 中央一号文件
  • 土地出让金
  • 水利部门
  • 收益
  • 水利厅
  • 黄金政策
  • 2010年
  • 结合实际
  • 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