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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公司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案件,近日在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14000吨,流入全国12个省、市盐业市场,部分“农药废渣盐”冒充食盐流向餐桌。(1月31日《新京报》)
据报道,海天盐化公司制售的“农药废渣盐”,生产原料来自化工公司生产农药后产生的废渣。经中国农业大学分析与环境毒理实验室检验,“农药废渣盐”中的农药“草甘膦”含量高达55毫克/公斤,类似于奶制品中的“三聚氰胺”,对人体具有潜在性危害。而海天盐化公司制售的“农药废渣盐”所以能够大量流入食盐市场,显然很大程度上与相关执法部门执法不够有力有关。据报道,海天盐化公司并无盐品生产经营资质,但是其却制售“农药废渣盐”高达14000吨,流入全国12个省市的盐业市场。可以想象的是,如果相关执法部门执法有力,像这样没有盐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公司早就可以受到查处,其所制售的“农药废渣盐”也就不可能高达1万多吨,并流入全国12个省市的盐业市场。
海天盐化公司制售的“农药废渣盐”以及其他一些工业盐与劣质盐,所以能够大量流入食盐市场,一定程度上也与当前盐业监管体制不够健全以及惩处力度尚不够大有关。据介绍,现行盐业法规规定对食盐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而对工业盐则取消了准运证;现行《盐业管理条例》中也没有对非法经营工业盐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另外,按照现行法规规定,一次性购销20吨工业盐冒充食盐销售才构成犯罪,否则只能没收和罚款,且行政罚款一般只在盐产品价值的3倍以下,因此涉盐犯罪成本很低。所以,要能有效遏制涉盐犯罪行为,还须如多地盐政管理人员所建议的,通过立法形式加强与完善对于工业盐市场的管理,并提高对于涉盐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提高涉盐犯罪行为的犯罪成本。
而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涉盐犯罪行为所以猖獗,实际上也与当前的食盐专营体制有关。在食盐专营体制之下,由于食盐实行垄断经营,这样就导致食盐价格高企,从而导致制售劣质盐与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能够获取高额暴利。据安徽阜阳市盐务局副局长王道亚分析,当前不法分子购买一吨工业盐为300元至500元不等,如果冒充食盐销售,售价可达700元至1500元不等。可以想象的是,如果废除当前的食盐专营体制,破除食盐的垄断经营格局,经由市场竞争降低食盐价格,制售劣质盐以及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的利润空间就能遭到大幅挤压,这样一些人员也就不至于会铤而走险进行涉盐犯罪行为,民众也就可以减少受到各类劣质盐与工业盐的伤害。
其实,早在2010年年初媒体就传出中国盐业体制改革在即,食盐专营体制或将终止,中盐总公司已要求各省级公司作好放开食盐专营准备的消息。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盐业体制改革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食盐专营体制至今依然没有破除。而此次海天盐化公司在高利润诱惑与驱使下制售14000吨“农药废渣盐”且流入全国12个省市盐业市场,实际上也是再次发出了需要尽快改革盐业体制、终结食盐专营的警示。人们期待有关方面能够破除部门利益干扰,尽快推进盐业体制改革、终结食盐专营体制,破除食盐垄断暴利,并由此而减少涉盐犯罪行为的发生,在更大程度上保障民众的身体健康安全。(南方网编辑:东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