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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打通困难群体维权“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1日 09: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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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10日一大早,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交通法庭的工作人员就忙碌起来,上午有两个案子要开庭,还有不少人等着咨询调解,这让只有四个人办公的交通法庭显得有些拥挤。

  “到年底了,交通事故比较多,前来调解立案的也多。咱这个法庭正好在交警大队附近,来的人就更多了。”庭长李丽刚开完庭,还没来得及喝口水,就被当事人围住了。其中,要求进行司法救助和司法确认的,不在少数。

  在法官工作室旁边,就是交警队的交通事故处理大厅,里面不少人办了相关手续后,转身就往李丽这里来咨询。在他们看来,法官说的理更让当事双方信服。所以忙不过来的李丽,不止一次地告诉等在法官室外的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调解立案,但来自邹平的王先生和一部分当事人却不走,他们说就算等一上午也要在这个法庭立案,原因就是在这个法庭处理案件迅速,心里踏实,而且法官从来一视同仁,能为他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苦口婆心。

  交通法庭备受欢迎,这既是一种管理方式的创新,也得益于一套联动机制的良好运行。

  作为济南市第一个将法庭建在交警队的法院,章丘市法院有着深思熟虑的初衷:为当事人快速解决矛盾,打造一条弱势群体维权的“绿色通道”,这种探索是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与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动实践。

  以交通事故案件为例,法院立案后,往往诉讼主体并不全面,转至审判庭后还需追加被告,特别是保险公司,大多数案件不能如期开庭,不益于交通事故的受害方尽早得到“救命钱”。而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亦有异曲同工之效,正是为了满足司法救助的需求。

  “真没想到,这样的烦心事一天就解决了,司法确认真是又快又省事。”当事人黄某拿着司法确认书如释重负。为避免产生后续纠纷,双方当事人持调解协议向巡回法庭申请司法确认。经过审查,法庭依法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从而使这份协议具有法律执行效力。

  交通事故案件,一直面临调解难度大、审理周期长的问题。由于在交通事故中,有一大部分致死致残案件,需等待当事人出院、伤残评定,但如不及时立案,会影响到实体权利的主张,增加当事人诉累,进而影响办案效果。

  但章丘市法院却通过建立一套联动机制,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先来看一组数据:2011年章丘市法院交通法庭诉前调解案件37件、调解案件226件,速裁47件、调解率达83%,上访率为零。

  2011年1月,山东省茌平县的郭某驾车在章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孟某死亡,孟某的亲属悲痛欲绝。郭某家里贫寒,没有多少钱赔偿,又害怕被孟某家人殴打,处理完相应的程序后就偷偷回了老家,这引起了受害人一家的强烈不满,为了赔偿款的问题经常来法庭闹。后来经调查,得知郭某驾驶的汽车在同一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后者的保险金额是5万元,但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2万元。为有效保护受害一方的合法权益,李丽多次给保险公司做工作,保险公司最终同意赔偿4.5万元。郭某虽然对赔偿协议表示接受,但因为担心人身受伤害,不论李丽怎么劝说都不愿到法庭办理相关手续。这件案子一边是贫寒的肇事者心有顾忌,另一边是痛失家人的受害者急需一个公道抚慰,两相权衡之下,李丽驱车赶到茌平县,被告郭某在开门看到法官亲自登门让他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眼角顿时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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