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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就餐 安全先行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1日 18: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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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依法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广大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的餐饮单位,查看就餐场所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单位在2009年6月1日前已取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选择良好的就餐环境

  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同时要选择服务人员有健康证件、有清洁水源、有消毒设备、有防蝇防尘设施、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注重个人饮食习惯

  广大市民应注意不生食或少生食海产品,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特别鲜艳的腌制肉类,不吃死蟹、死鳝鱼;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野山菌等高风险食品;不食用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成分的食物,尤其要警惕误用、误食亚硝酸盐,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广大市民就餐时应注意辨别食物色、香、味,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口感是否变质。吃火锅时桌上应避免生熟食品叠放,要煮熟热透,防止交叉污染。广大市民还应观察餐厅提供的餐具是否清洗消毒,如果餐具表面有油渍、污渍、茶渍或沾有食物残渣,一经发现应要求餐厅撤回,提供干净消毒的餐具。

  注重饮食权益法律保障

  消费者在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酒店取得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注意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卡、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吐泻物、排泄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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