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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拉萨讯(张艳 记者 次旦卓嘎)为更好地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铁路运营管理的需求,按照铁道部加快推进客运电子商务运用的部署和要求,自2011年12月30日起,拉萨火车站全面实行了电话订票、网络订票等业务及实名制购票业务。
自2012年春运第一天起,拉萨火车站已全面实行实名制验票管理制度。即2012年1月8日起,旅客须持车票和与票面所载身份信息相符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进站、乘车。旅客进站乘车时,车站客运和公安人员对旅客、车票和票面所载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查验。票、证、人不一致或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旅客,不得进站乘车。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旅客,应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后,方可进站乘车。列车验票时,同时核对旅客、车票及票面所载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票、证、人不一致的,交公安、客运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成年人持儿童票的,视为票、证、人不一致。
对无有效证件的旅客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拉萨铁路公安处在拉萨火车站售票大厅8号窗口旁设置了制证口,为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携带一寸照片一张:(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信内容必须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购票后丢失有效身份证件的,证明信内容应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临时身份证明一式两联,载明持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一联为公安留存,另一联供旅客购票、退票、中转签证、验证检票以及乘车使用,由旅客自行妥善保管,车站不予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