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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废止31份近10年来政府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8日 22: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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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南京1月28日消息 (记者杨守华 朱荣康)南京市政府从即日起废止从1998年到2008年十年间的31份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虽然由政府出台,但随着时间的变迁已经不能适应群众的要求,因此,南京市政府果断予以废止。

  《南京市医疗机构管理若干规定》是南京市政府1998年出台的第105号文件,尽管对当时的医疗机构管理作了详尽的说明,但民营医疗机构却没有包含其中。如今南京民营医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因此,这个政府规范性文件明显已不能适应。南京市从今年开始不再执行这个规定;《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南京市政府2004年以93号文件形式出台的规定,由于时过境迁,一些拆迁补偿标准已远远滞后,同现今拆迁按地区、按地级分门别类补偿有着明显的差距,南京市政府也撤销了这个文件;2004年南京市政府第138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2004年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2008年《关于在南京地区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意见》等31项规范性文件从今年起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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