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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从2012年起,新疆再次调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把农牧民年人均筹资标准由230元提高到290元。
刘久峰是博湖县塔乡东村的农民,去年老伴住了院。春节前,老伴的合作医疗报销费用发下了来,有4000多元。
博湖县塔乡东村农民 刘久峰:“合作医疗办得好,政府的政策好,以后还是继续参加合作医疗。”
据自治区卫生厅介绍,新疆今年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力争使参合农牧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农牧民人均年收入的8倍,且不低于6万元。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今年新疆卫生部门还将进一步强化新农合风险保护机制,通过建立自治区级统筹基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机制等形式,加强对重特大疾病的保障,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新疆今年还将选取部分地区展开试点,把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种疾病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自2003年以来,新疆新农合制度已覆盖农牧业人口达1000多万人。新农合使新疆农牧民看病报销更方便,大大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