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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搭违建乱改墙体至少罚五千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4日 01: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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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阎志江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贵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屋顶或者屋侧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将受到最高5万元的罚款。该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禁止一系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包括在承重墙上增开门窗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将没有防水措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等。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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