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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将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监管。
据了解,市场上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使用普遍,消费者将其戴入眼内以装饰和改变角膜颜色。但是,目前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如果缺乏管理,有可能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导致使用者受到伤害。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近期发布有关公告,待公告发布后,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