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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会发布“节日购物”消费提示
记者 冯艳丹 通讯员 穗消委报道
随着2012年龙年春节的日益临近,节日消费逐渐进入高峰期。为避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尽可能使消费者吃得满意、买得放心、玩得开心,综合往年咨询投诉情况,市消委会在春节前夕就“节日购物”发布消费提示:
一、提高防范意识,警惕购物陷阱。不轻信商业广告或推销员的夸大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二、理性对待促销,避免冲动购物。节日期间,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种类繁多,消费者需要注意阅读宣传内容、了解活动规则,根据实际需要理性消费。
三、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商店购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慎重选择消费场所,到证照齐全、信誉好的正规场所消费,同时注意索要发票和妥善保管相关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能提供维权证据。
四、注意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购买时注意认清“国食健”和“国药准”字。不要盲目相信保健食品所谓对疾病的治疗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