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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李娜)近日,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在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按国务院医改办要求,我省坚持双信封招标制度,实行“单一货源承诺”和“量价挂钩”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了集中采购招标制度。
基本药物中标价格降幅逾五成。在刚刚结束的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我省已正式对外公布第一批中标药品,共计1270个品规。其中,中标药品的中标价格与国家最高零售价比较平均降幅为51.71%,将使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贵”有所缓解,给广大百姓带来实惠。
采购专家五成来自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让更多的患者得到了实惠,但同时医疗机构的利益减少了,如何才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这些药物并保证质量?我省在采购方案制订、采购目录遴选等重要环节,邀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参与,组建了包括管理、药学、临床中医、临床西医等不同专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库,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家人数占50%以上。
据省卫生厅厅长隋殿军介绍,我省基本药物将实现“五统一”。自2010年3月1日起,我省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单位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开始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目前,先后制订和下发了《吉林省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施办法(暂行)》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并成立了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已实现全省基本药物统一招投标、采购、配送,下一步将实行招投标、采购、配送、结算、监管“五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