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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公路管理局了解到,春节期间全省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据悉,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将自2012年1月21日(农历腊月二十八)20:00起至2012年1月23日 (农历正月初一)20:00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普通路桥收费站自2012年1月21日(农历腊月二十八)20:00起至2012年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三)20:00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超限10%以上货运车辆,仍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自2012年1月23日20:00、普通路桥收费站自2012年1月25日20:00开始,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
(李晓寒 谭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