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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双先”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9日 16: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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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月17日讯(记者 刘怡斌)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评选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3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开启第六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双先”评选活动序幕。

  本次活动拟评选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60个,评选范围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包括机关科(处)室、司法所等〕、管理单位(包括监所单位及其内设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拟评选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105名,其中记一等功15名,记二等功30名,记三等功60名,评选范围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编在职在岗的干部、工人、法律服务执业人员。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中,一要坚持评选条件,突出实际业绩。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二要坚持倾向基层,侧重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人员倾斜;厅、“两局一院”、市州司法局本级和厅级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处级领导干部不超过表彰人数的20%。三要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评选程序,重点是落实民主推荐和公示监督等程序要求。四要严肃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五要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地各单位应于2012年3月底前完成推荐申报,2012年6月进行表彰。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联合成立高规格的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具体工作。评选活动将与媒体紧密合作,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初步确定红网为评选活动官方网站,及时发布评选活动信息,开辟通道接受公众投票,联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作者:刘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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