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三名“90后”少年去水库游泳玩耍,小董(化名)是不会游泳的“旱鸭子”,被两名玩伴硬拉下深水区,导致小董溺亡。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作出宣判,鉴于死者家属已经得到赔偿且两名玩伴自首,两人被判缓刑。
2011年6月26日晚上,21岁的王某和17岁的小杨(化名)约上17岁的小董到东莞凤岗镇一个水库玩耍。王某和小杨熟悉水性,而小董却是“旱鸭子”。王某和小杨很快游至深水区,两人决定捉弄一下小董,把他拉至深水区一同玩耍。王某和小杨游到小董旁边动手拉他,拉至距离水库大坝约3、4米远时,因水下地形陡降,三人突然踏空,不一会儿,小董沉入水中溺亡。
王某和小杨见状不妙,便向公安机关报案。两天后,小董的尸体被发现,王某和小杨被抓获归案。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小董的父母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小王的家属代为赔偿4万元,杨某的家属代为赔偿1.5万元,小董的父母表示谅解,并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虽免,刑事犯罪仍要追究。
小杨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案发后,王某和小杨主动报警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并且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王某和小杨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实习编辑:邹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