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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消费者反映,所购电脑发生故障需要退换时,商家要求消费者负担电脑的折旧费。对此辽宁省工商部门提醒,对于微型计算机商品,国家有专门的三包规定,厂商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对三包期内发生故障的电脑要依法退换,不得另行收取折旧费。
锦州消费者唐女士于2011年7月在锦州市内某大型商场购置了一部惠普笔记本电脑。不料,新电脑在使用中频频发生故障,经多次维修后,售后维修人员明确告知唐女士:电脑不能修复,可以换新,但是按公司规定要收取折旧费300元。消费者不同意,要求经销商全额退款。
锦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经销商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一台同型号的笔记本电脑。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