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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1月16日电(刘书永、李慧)为支持春耕备耕,农业部、财政部日前印发《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对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
根据《意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总体要求、实施范围、补贴对象与往年保持不变,补贴标准适当微调。继续实行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统一定额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继续覆盖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及节水灌溉机械设备种类。
为进一步促进补贴实施信息公开透明,《意见》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地点做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各地把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并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使全社会广泛知晓。明确要将补贴对象名单公示到村,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意见》要求各地层层签订补贴实施工作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并联合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强化对县级农机部门的内部约束机制,补贴工作重要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同时要求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市县两级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
据悉,2012年中央财政将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今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0亿元指标已于去年9月通知各省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