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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伤齿龙(微博)
家住大渡口区45岁的周卉(化名)相继在三家公司做了8年厨师,去年3月15日,周卉突然被最后这家建设工程公司辞退。周卉将三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三家公司补发她8年的加班工资,共计211429.7元。大渡口区法院近日做出民事判决,支持了她向公司索要11个月双倍工资的请求,共计11605元。而8年21万加班费,因缺证据而不予支持。(新闻链接)
一个有趣的细节是,周卉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被辞退的,从打假维权这一共性来说,似乎也无意中昭示了一种象征意义:当下的企业与用工者之间的劳动维权博弈,一种强弱情态的判断基线恰恰是企业通常敢玩真的,而劳动者常常不敢玩真的。
大的社会层面的劳动保护之世态分析,这里且不说了。我们就事论事动点小脑筋,伤齿龙想对周卉支点小招,这个官司还可以这样打
讨加班费,诉求准星偏离,21万,与“劳务市场价”离谱,带着“我漫天喊价你坐地还钱”的自由市场讨价还价的民智意味,但如此讨要,可能连维权机构也会先入为主心生反感,且周卉将无力反驳企业“给你的工资已含加班费”这一说法,也将自己陷于“无力举证”这一被动尴尬境地。
更精准的起诉,应该是“直接起诉企业不买保险解除劳动关系”,或可大大提高打官司的胜算率,并以此来获得连带的工资方面的权益。其好处理由有三:其一,企业不买保险是当下诸多企业软肋,这种需要企业举证,而不是劳动者举证,员工可变被动为主动;其二,可借民意压力,所在企业没有五险的员工都会支持你盼着你赢,企业想灭火割肉最小化,就会主动降下身段找你谈补偿;其三,上到官司层面的状告“不买保险”,将之前“多次去劳动部门反映”升了格,较了真,这劳动部门也面临“行政不作为”的连带责任,无形中,也会帮你施压熄火。如此才是更有效的“漫天要价”,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