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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月16日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黑龙江省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林业厅出台了《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十八次会议精神加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以省委提出的文化建设“八大工程”为引领,为“致力生态建设,促进产业崛起,实现职工富裕,绘就龙江最美”,全面加强黑龙江省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精神力量。
《意见》突出了林区生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一主题,围绕森林文化、湿地文化两条主线,通过实施生态文化培育宣传工程、生态文化基地建设工程、生态文化产业建设工程、生态文化建设保障工程四个重点,确保完成《黑龙江省地方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任务。通过该《意见》的实施,将逐步建成相对完善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专群结合的生态文化建设队伍,健全高效的生态文化工作机制,覆盖广泛的传播教育网络,比较发达的生态文化产业,推出一大批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生态文化产品和生态文化建设示范基地,使全社会不断增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价值观,逐步形成热爱自然、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良好风尚,生态文明素养明显提高。
(来源: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