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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益林生态反哺机制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11: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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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省的生态公益林存在补偿标准偏低、管护难度大、管护成本高等问题。台盟福建省委员会建议

  建立省级生态反哺机制。建议从2012年起逐年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每年每亩提高2-3元,逐步提高到30元,与宜林荒山的租金基本持平。补偿资金可从以下几方面筹集:一是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将生态林补偿资金纳入国家、省级的财政预算优先安排;二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增设“生态税”,作为地方税收的税种,由省政府征收,统筹安排生态林补偿;三是建立“受益者合理负担”的省级生态反哺机制,加大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的生态补偿力度。

  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推动林权抵押贷款、林业小额贷款、林农联保贷款等各类贷款增量拓面,满足林农多样性需求。

  扩大林业保险覆盖面。尽快实行政策性综合保险全覆盖,将险种拓展到火灾、风灾、冻灾、病虫灾等。

  建立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省级财政每年从总支出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林业生产发展,要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

  本报记者 闵凌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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