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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动感哔哔:报案后,民警未能及时出警,请问,有相关监督措施吗?
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路面巡警或派出所民警都会尽快赶往现场,但有时会因交通环境或报警人对事发地址描述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到场时间不一致。群众如对接处警工作有意见可拨打110或拨打我局警务监督电话22480816反映,我们将会及时跟进。
网友山高鹏为峰:在东莞车管所办理小车过户时要验车,但如果“有人”的话,可以多交钱,从后门直接进入,不用排队。而且只要看到有司机过来,交警支队门口便会有保安上来询问,然后就有一个人过来谈价钱。请问这些人是不是正规的中介?
市公安局: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我局交警支队非常重视,专门组织人员认真展开了调查,目前暂未掌握确凿证据。为杜绝类似问题,支队将采取在验车场出入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等措施,加强保安人员管理,堵塞漏洞。
我局交警支队对代办车管业务的人员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凡经交警支队车管所备案的中介人员,均统一发放代办证和代办服装,群众可通过代办证或服装编号对中介人员行为进行监督。提醒广大车主,车辆过户除可选择在车管所验车场验车外,也可选择在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东城下桥水果市场对面)或联合二手车交易市场(寮步)验车。下一步,支队将加大便民服务站的建设力度,逐步增加验车场所,方便广大车主办理验车业务。
阳光网网友:不是说办理居住证延期不收费吗,怎么我还是被收了30元?
市公安局:《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的,办理单位不得收取费用。2010年1月全省实施居住证制度以来,东莞明确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及延期手续等提供便利,提高办理效率,坚决禁止“搭车收费”等。去年9月,省公安厅明文规定“不得在办理户籍证件或在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时搭车收费或变相搭车收费”。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会进行调查,如发现类似问题将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