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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宝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本报记者 崔晓姚强摄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南京开局良好、开篇精彩;2012年,是南京全面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这一年,南京将在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之路上奋力书写办青奥盛事、创率先大业、建人文绿都的时代新篇章。
昨天,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胜利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宝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他说:“去年是南京全面开启‘十二五’新征程的第一年,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繁重而饱满,依法履职成效突出,最突出的是两大方面,一个是立法,基本形成科技创新与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实现了追求立法细节打造与体系建设的有机统一、追求良法与良效的有机统一;一个是监督,增强了监督的刚性,实现了追求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
高频率立法,基本形成科技创新与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
“法规是最具刚性的制度,立法工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最主要、最本质的一项职能。去年,我们在这方面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和资源。”陈家宝为记者梳理起本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各项立法的情况。“本届市人大常委会截至目前已经制定地方法规22部,今年还要再立法6部,基本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创新与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可以概括为‘四大篇章’:科技篇、环保篇、民生篇、山水篇。最值得一说的是,市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出台4部科技创新系列地方法规,为南京创新驱动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其中,《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基础性法规,《南京市技术市场促进条例》和《南京市促进技术转移条例》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平台性法规,去年出台的《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则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核心性法规,后两者在全国都开创了先河。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在全国所有城市当中我们是第一,而且到目前为止是唯一。这个条例的制定并实施对于增强城市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提高知识产权服务和管理的水平意义不可限量。这4部法规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从源头到市场,全程保护和促进创新行为,为南京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环境保护是民生大计,为环境立法是去年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另一个重中之重。陈家宝感慨道:“就在本次市人代会开幕当天,《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高票通过。这部法规的颁布,(下转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