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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1日 21: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首次启动立法后评估试点 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新途径
2011年2月25日,备受社会关注的车船税法获得通过。回顾车船税法的出台过程,这部法律成为又一个尊重民意、民主立法的典范。
2010年10月底,车船税法草案经首次审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惯例公开全文,广泛征求意见。在1个月时间里,社会各界共提出立法意见和建议近10万条。其中,调整税负结构是其中的主要声音。
在公开征集意见4个月后,经过“大修”后车船税法草案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后的草案充分尊重民意,对不同排量乘用车的税额进行了大幅调整,87%左右的车主名义税负没有增加,更加符合公众期待。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过程中展现出来的民主精神、民生情怀,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2010年,最高权力机关秉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优良传统,在一系列的立法项目中广泛听取意见,在开门立法上不断迈出新的步伐:
——在审议修改代表法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将法律草案发送给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征求意见,这在常委会的立法史上是一个重大突破。
——在充分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社会保险法草案历经四次审议修改,最终在2010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
……
制定高质量的法律,离不开严格完备的立法程序。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科技进步法被选为第一个评估对象。
2010年4月和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山西太原和陕西西安两次召开立法后评估工作研讨会。随后,立法后评估工作组分赴各地,针对科技进步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有关制度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
机关、企业、农村……立法后评估工作组成员的身影活跃在各相关行业的一线;填写调查问卷、召开评估论证会、开设网上专栏……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数据分析,提出立法后评估报告。
“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也将是常委会一项全新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评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