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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东部对口支援贵州提出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02: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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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贵阳1月15日电 (记者杨茜)记者从15日召开的贵州省委农村工作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上获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东部发达城市对口支援贵州提出了新要求。

  西部大开发伊始国家指定大连、青岛、深圳、宁波四城市对口帮扶贵州,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东部发达省份对贵州“一对一”结对关系和主要任务。

  据了解,该文件鼓励东部发达城市制定对口支援实施方案,并提出相关城市要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创新对口支援方式,支持支援方和受援方共建产业园区,推动招商引资、企业合作和利益共享。

  《意见》还要求东部地区对口支援城市建立相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对口支援具体措施,注重实效,创新形式,加大对贵州的帮扶力度;《意见》还鼓励东部发达城市与贵州省各地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东部发达城市把本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与贵州的资源、劳动力、市场等优势相互结合,支持企业到贵州投资创业,鼓励人才相互交流,形成区域间协调互动、共同发展新局面。

  《意见》最后还提出完善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机制,实现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覆盖。发挥毕节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统一战线参与扶贫开发。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活动,参与和支持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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