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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今后,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黑车”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局获悉,近日,由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宏斌为组长的“查处非法营运车辆领导小组”正式成立,统一领导和指挥打击“黑车”工作。同时,乌市决定以各区(县)政府为首,各区(县)公安、执法局介入,形成各负其责的“属地管理”打击辖区“黑车”,然后,统一“上交”统管办,一律按上限罚款3万元。
据乌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查处非法营运车辆领导小组”除李宏斌挂帅外,各区(县)区长和交通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等职能部门的局长为小组成员。目前,已建立了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对查处的驻点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人员及重点区域、路段挂牌督办,重点监控;对机动车辆违章占道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这也意味着,以后打击‘黑车’,不光是统管办一方的力量了。”该负责人说。以往,也由市政府牵头,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统管办等7家单位联手整治过“黑车”,但并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也就是一直没有专门的“打黑小组”,而这个“打黑小组“的成立,就相当于各区(县)政府有了一项硬性任务和工作指标。
“这样一来,今后,‘黑车’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乌市统管办相关负责人说,2003年,乌鲁木齐查扣112辆黑车,而在此之前,黑车数量并不多。2004年开始,黑车渐渐多了起来,共查扣128辆黑车,到了2005年,又呈上升趋势,共查扣了211辆,2006年查扣数量直升至384辆,2008年达600多辆,而近两年每年查扣数量达1000多辆。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虽然打击“黑车”的力度在逐年加强,但“黑车”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多。
“除依法处罚外,对于公务人员参加非法营运活动的,一律予以曝光,并通过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乌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说,届时,各区(县)、各部门每天都要汇总上报治理情况,并将对成绩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落实工作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