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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
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温丽娜 李敏燕 新社摄影报道)1月12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受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向大会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艾力更·依明巴海说,2011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围绕自治区党委民生建设年的部署,确定了9项重点工作。主要是抓紧制定发展规划、旅游、环保、就业等重点法规,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定居兴牧水利工程、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和专项规划编制进行监督,开展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共审议法规和法规性决议、决定31件,其中通过14件、批准13件。立法数量多、质量有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其中,发展规划、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等四个方面的立法受到重视。
2011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努力改进监督工作,一年来共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项,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7项,对7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人大常委会还高度重视代表工作,继续加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力度。对重点议案和建议,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进行重点督办。经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并经大会主席团确定的10件议案、代表提出的943件建议、批评、意见已经全部办结,办成率和代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