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首份议案呼吁为公共文化立法 肖雅瑜等16名代表联名提交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4日 1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湖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1月11日讯(记者 苏莉)记者今天从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组获悉,肖雅瑜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南省公共文化事业促进条例〉的议案》,成为本次会议收到的首份议案。

  议案指出,近年来,我省的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城乡公共文化设施日益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我省公共文化事业建设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如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工作还比较薄弱。二是公共文化投入总量不足、结构欠合理。投入集中在修建文化设施上,而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经费明显不足。三是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偏少,队伍建设滞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四是公共文化单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地区的公共文化设施存在服务空间不足、资源闲置、违规出租和出借场所等现象。因此,为公共文化服务立法,是推动其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议案提出,近年来中央和我省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制定《条例》奠定了良好基础。另一方面,国家层面的《文物保护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公共文化的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运行管理等内容作了专门规范,为制定《条例》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参照。议案建议将制定《条例》列入2012年立法调研论证计划。

热词: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 条例
  • 议案建议
  • 文化设施
  • 文物保护法
  • 我省
  • 十一届
  • 编制标准
  • 立法
  • 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