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全省力争用3到5年时间建立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刘刚 廖康 詹飙
本报讯 岁末年初,绍兴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处是全局最忙碌的处室之一,作为具体操办单位,他们要在2011年底前对全市85个部门、6个县市区、4个经济开发区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打分结果不仅直接影响相关部门2012年的财政支出安排,还关系着这些部门的“政绩”。
不仅要把纳税人的钱用对地方,还要用好、用出效益。忙碌的绍兴市绩效管理处的同志们,见证的正是浙江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最新进展——预算绩效管理。
犹如防止汽车跑偏的“方向纠偏器”一样,预算绩效管理也是确保公共财政为公共服务的“纠偏器”,是现代公共财政体制的支柱之一。浙江省早在2006年就在全国率先开始此项改革探索。2011年7月,省政府建立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目前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共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9728个,累计涉及财政资金1071亿元,该省各地共出台绩效相关制度301项,全省所有市县财政局都已经建立了绩效管理专门机构。
用好纳税人的钱,首先是用得合理。2011年,浙江省在省级部门开展了16个项目的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并与2012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步进行,要求省级部门所有项目支出都要编报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同时,全省许多地方也已经将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在义乌市,2011年对34家单位的40个项目开展目标评审,评审后5项未通过,所有项目共核减预算资金7413万元,核减率达48.5%。
自律胜于一切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首先改变的是一些部门预算编制的旧观念。绍兴市从2009年开始就实现了100万元以上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在绩效管理实施前,部门编制预算多数都是“垫凳脚”,很少有“锯凳脚”的,总觉得拿到的财政资金多多益善。而现在,这些部门认识到,编制预算必须提出明确目标,经得起评价专家组的审定。一句话,必须精细化。
评价要给力,必须有“问责”。在这方面,浙江省一些地方已经率先探索。诸暨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绩效问责机制,由市纪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问责小组,采取公开质询、现场答问的方式对重点项目实施绩效问责。天台县则率先将绩效管理纳入政府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3到5年的努力,全省最终将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事前目标设定、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的目标。绩效管理结果将成为同级人民政府决策、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