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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昨日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4日 13: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京龙虎网-金陵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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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樟园原保安奸杀女业主案后续

  凶手昨日被执行死刑

  没有眼泪,却多了句叹息,“像我们这样的人再就业,社会能否少些歧视?”

  说这话的人叫朱寿俊,几分钟后,他的生命在37岁时终结。

  朱寿俊,1975年出生,淮安涟水人,小学文化,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9年被假释出狱,2010年10月又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审。

  也就在此取保候审期间,他经熟人介绍进了香樟园小区做了名保安,2个月后离职。

  2010年12月23日晚八九点,朱寿俊乘坐淮安前往南京的大巴车,并辗转乘公交车来到了昔日的工作地点,“当时我让物业的一个朋友帮忙找份工作,他就让我过来看看”。

  其后,由于在保安宿舍见到的全是“生面孔”,他准备从东门离开,就在前往东门的路上,他锁定一位女子,“面对面走来的,我拽住她,说借点钱花花”。

  该女子为赛世香樟园的女业主,当天应酬后被同事送到小区门口,其后女业主一人步行回家。

  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认定,朱寿俊在尾随一段后,将女业主挟至地下车库机房内,意欲实施抢劫,因女业主打开机房照明灯,看见了朱寿俊的相貌,朱遂产生强奸后杀人灭口的念头。

  在劫走手机、手镯、戒指等随身财物后,朱寿俊将女业主的尸体藏在小区地下车库的通风道中,又将衣服扔在偏僻处,随后逃离现场。

  “在实施抢劫过程中,为灭口而强奸杀害被害人,为隐匿罪证而藏匿尸体,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强,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南京市中院认为,被告人朱寿俊在假释考验期,又犯交通肇事、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新罪,法院决定撤销假释,将新罪刑期与前罪余刑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其实我也想找份工作,好好地安定下来”,面对着亲人们的眼泪,朱寿俊敞开心扉,“但是像我们这样坐牢放出来的,一查都能查到案底,根本没单位愿意要我们”。

  最让他受不了的,则是社会对他们的“歧视”,“总觉得别人看我们的时候,眼神异常,背后总有指头在脊背戳戳点点”。

  因此在寻找了一大圈后,朱寿俊选择了保安的职业,“一个月就千把元的样子,糊口都困难,更别提养家了”。

  “对不起我的家人”,昨天下午,经最高法院审核,朱寿俊被执行死刑。郎钟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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