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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王媛媛 实习记者白帆报道)2012年,乌鲁木齐计划建设安居富民住房8680户。
1月1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建委了解到,8680户安居富民住房中,米东区为3190户、乌鲁木齐县2340户、达坂城区740户、水磨沟区830户、沙依巴克区210户、高新区(新乌鲁木齐区)660户、开发区(头屯河区)310户、天山区190户,农牧局210户。
去年,乌鲁木齐建委在安居富民、危房改造工程规划的基础上,对各区(县)既有农村房屋质量及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普查鉴定,重新整合修编2011~2018年的安居富民工程规划。
乌鲁木齐建委表示,对不符合“安居富民”住房标准的农村房屋,将通过增加房屋面积、完善房屋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庭院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措施,对原有抗震安居住房进行科学规划和改造完善。
同时,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安全适用”的原则,尊重农牧民意愿,将时代特征、地域风貌和民族特色有机结合,区分轻重缓急,确保完成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安居富民住房每户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80平方米。个别人口较少家庭可适当降低面积标准,保证水、电、路、暖、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中央、自治区、乌鲁木齐三级财政将给予建房农牧民适当补助。
乌鲁木齐安居富民工程(原抗震安居)自2004年10月正式启动,至2011年累计完成安居富民住房187265户,其中农牧区完成4254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