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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新年出新政
个体户可“一人多照”
小企业可冠“集团”名
本报讯 (通讯员 彭为红 记者 马辉) 允许个体户在不同地点,持照从事经营。昨日,省工商局发布新年第一号文件,共出台32条新政。
新政首次允许“个体户一人多照”,同一公民可申办两个以上的个体户执照,在不同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在注册的县市区,最多设立3个经营网点。
允许小型和微型企业,经其他企业集团同意后,成为集团无投资关系的成员,并冠用该集团名称。企业可先“起名”,在18个月内办理注册登记,而不用担心核准的名称,被别人先注册登记。允许企业或个体户,在经营项目中增加“网上代购”服务项目,允许企业使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名词,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特征。
支持村委会、居委会设立“社区家庭服务中心”法人企业,对社区内家政服务、照料服务、家庭教育等个人经营,只要不涉及前置许可,可实行“法人托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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