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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月11日讯2011年度,在全市各区(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及上海动物园、上海野生动物园共同努力下,上海市收容救助野生动物工作又创佳绩。上海市全年共收容救护野生动物464只(头、条)(不包括王锦蛇、乌梢蛇等市场上常见蛇类,以及青蛙、蟾蜍等市场上常见蛙类等),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国际公约附录Ⅰ)的12只(头、条),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国际公约附录2)的68只,其余384只(头、条)。
所有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由市或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交收容救护单位按规定处理。其中本地物种活体一般作放生处理,直接野放的物种或数量约占总体收容救护量的30%左右;死体作无公害处理。
(来源: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