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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为
2011年,我院坚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检察工作成效的标准,立足工作实际,创新“五项”工作机制,做到听民声、知民情、解民意,实践亲民、便民、利民,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提高执法公信力,被辖区群众亲切称为“老百姓身边的检察院”。
建立遍及城乡的联系工作机制。在全区9个乡镇、5个街道办成立检察工作室,在51个社区,67个农村建立联系点,每个社区、农村设立一名联络员。由院领导包抓乡镇、街道办,干警包抓农村、社区,每周定时互通工作情况,集中受理人民群众诉求。
建立法律流动服务工作机制。设立法律服务流动站,制作典型案例展示牌,双休日组织检察干警上街宣传;设立法律服务流动宣传车,散发检务公开资料,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2011年,组织检察人员在辖区繁华路段宣传48次,散发资料5万余份,受理群众咨询200余次,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建立服务群众的公开承诺机制。包含了执法办案、便民利民和纪律作风三大项十五条公开承诺内容,并及时印制公布,通过新闻媒体播发、随时宣传散发等形式向社会告示,真正使执法办案过程变成为民服务的过程,便民利民的措施变为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机制。组织各个科室人员组成的宣讲团,由院领导带队,深入学校、医院、机关、厂矿企业等广泛开展预防讲座,先后举办专题讲座13次,其中班子成员8次,受到了辖区单位一致好评。
建立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机制。把渭滨检察院办事指南手册、印有举报电话和渭滨检察精神的纸杯、手提袋和挂历,利用节假日在繁华路段、农贸市场、电信营业厅集中向辖区群众发放,面对面交流,面对面服务,倾听群众呼声,解答群众问题。
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了民意表达渠道,着力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带来行之有效的工作成效。2011年,我院共立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件23人,全部办结,起诉案件均作有罪判决,未有一起违法办案的情形发生;累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2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60余次;保持五年无赴省进京上访、无信访积案,无违法违纪现象;今年再次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被陕西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我院的“5·6”特大受贿窝案串案专案组还被宝鸡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