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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
1月10日《广州日报》报道:“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9日上午,在佛山两会南海区代表团的分组讨论现场,人大代表方明的上述言论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溺爱是父母对待子女的一种方式,即过度的宠爱,由着孩子的性子来,娇生惯养。
那么,真的希望我们的老百姓都是一群“被溺爱”的孩子。如此一来,百姓提出的上到诸如改善社会法制环境、生活环境、提高居住水平,小到改善百姓孩子的教育硬件,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等“小事”,一概都可以通过政府官员人大代表的“溺爱”而得到满足。那敢情国人的生存环境也就与欧美等经济条件较好较富有的国家“接轨”了。
而现实当中又是怎样的?工薪阶层绝大多数没有“被溺爱”。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有很多只拿一千多元的工资;农民工没有被溺爱,讨薪难、“跳楼秀”也只是在最近有所下降,但远远没有“被溺爱”;看病者仍然被高额的医疗费所压迫,还有很多的国人看不起病,拿不起药,而任由病痛来折磨自己的肉体;许许多多的学生因为高学费而被排除在继续深造的大门之外。请问这位代表,这是些“被溺爱”的老百姓吗?
看看那些在街头的清洁工吧,带着小孩子干清洁的有之,给清洁工冬天戴一顶“小凉帽”者有之,这果真是一群“被溺爱”的清洁工吗?公务员工资唱“涨”字,公车消费也跟着唱“涨”字,公款吃喝治理看不见“阳光”,那么,到底谁才是“被溺爱”者?是老百姓在“溺爱”着官员公务员呢,还是政府官员溺爱着老百姓?
“溺爱的百姓”本身即伪命题,至少也是代表的“天方夜谭”。自古以来,中国的百姓还没有被溺爱过,受“溺爱”的往往是官员。即便到了今天这个时代,中国的百姓尽管享受到了法制民主的阳光,但也远远没有受到谁的“溺爱”。昨日不是有新闻说,官员骑车宣传,警车在前开道么?骑个自行车“秀”一把也要警车开道,谁又见过某个老百姓出行也享受过警车的“呵护”?
有网友质疑:人大代表不是代表人民监督政府的?怎么掉头来教人民了?人大代表的天职应当是监督政府,即便代表可以教化老百姓,是不是也应当首先教化教化自己先“说人话”,然后再教化教化政府官员,训斥他们说:溺爱的官员可能比较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