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新疆网讯(记者庞贝贝报道)春节将至,乌鲁木齐市民开始置办年货,各大超市也相继推出降价促销活动。但在超市“价廉物美”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些“陷阱”,损害着消费者的利益。
1月10日上午,市民徐梅在南湖家乐福看中了一款餐盘。由于没有价签,她询问得知餐盘的价格是2.8元/个,便挑选了4个。付款后,徐梅看了一下购物小票上的价格,发现单价2.8元的餐盘竟“涨”到了4.9元,数量也由实际购买的4个变成了5个。虽然事后办理了退款,但是徐梅仍然很生气。
家乐福超市最新一期的促销宣传册封面上,在两种新年促销信息上方写着“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11日”。宣传册中各商品的图片上,用加粗的数字标注了商品的促销价格,细看才发现,在促销价下方还有小字体标示的促销日期。
宣传册首页的蔬果促销区中,共有24种蔬果。但除了卷心菜等8款蔬果的促销价持续至1月11日,其他蔬果3日及7日就恢复了原价。促销价2.75元的油麦菜3日恢复至4.99元,促销价9.9元的火龙果7日恢复12.8元的原价。
在堆满皇帝贡柑的货架上方悬挂着15.8元的巨型价签,但贡柑堆中放着正在播放“脐橙9.9元”的录音机,而录音机播放的9.9元的脐橙,却被摆放在距皇帝贡柑5米远的货架上。
北京乾坤(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河说,超市物品结算的收费应与标价一致。若不按照标注价格或顾客消费的数量进行结算,则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促销宣传册中的广告应真实、合法、清晰,并将促销物品的截止日期标注在显著位置。消费者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可向工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