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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笔者从人保财险广西梧州市分公司获悉,截至2011年12月31日,梧州市农村住房统一保险自2007年开办以来,4年内受灾农户获得农房保险赔款已超过1900万元。
梧州市作为广西第一个全面开展农房统保工作的地级市,2007年开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梧州各县(区)三级财政的支持下,实行“政府补助推动+农户自愿交费+市场经营运作”的方式,统一交由人保财险梧州市分公司承保,全市每年有63万多户农户参保。
借鉴梧州市农村住房统一保险的示范效应以及2007年全区农村“两属两户”等特殊群体的农房统保经验,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把全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列为2011年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保费由自治区和市、县(市)财政按照8∶2的比例分担。当符合条件的农房遭受自然灾害损坏或倒塌时,将获得最高1万元的保险赔偿,极大地减少了受灾民众的经济损失,为稳定当地农户生活、促进灾后重建发挥了积极作用。(黄学敏 卢炼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