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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勇凯委员:应禁止乱收装修保证金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2日 13: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黑龙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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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月10日讯 目前,我省普遍存在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的现象,而且收取金额不低,有的高达数千元,但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等费用对制止业主违规装修起不到制约作用,相反,还可能导致物业管理公司以业主违规为由拒绝退还装修保证金,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计勇凯委员认为,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属乱收费,不交费就不予办理进户手续更是一种违法侵权行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是物业服务,无权限制购房者的进户行为。业主装修中如果出现破坏承重墙等问题,仅靠扣钱并不能消除隐患。

  计勇凯建议:一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对各新建小区物业乱收费现象进行全面整顿,全面清理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有关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提高标准收费、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二是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新建小区的收费项目。三是针对市民在装修时随便拆改房屋结构等违规现象,按照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收取的规定,开发企业要收取装修保证金的,应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保证金纳入房产局的账户统一进行监管。市民装修完毕后,由政府有关部门和开发商一起验房,验房合格,房产部门退还装修保证金,保证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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