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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台县教育局长受贿百万元被判刑十一年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2日 13: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正义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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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安徽1月10日电(通讯员 王来勇 石峰 李敏)近日,一起经安徽省凤台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原县教育局长李伯营,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教育局长加强行政监察,搞好自身及干部的廉政教育本应职责所在,而身为该县教育局长的李伯营,确把自己的岗位作为捞金的工具。

  2004年6月至2008年间,他利用教师提拔、调动,妻子生病住院,学校校舍建造等机会,大肆收受他人贿赂,很快便成为教育内里的“百万”富翁,正在他体验这些不义之财带来的满足时,一封举报信使他从天堂坠入到地狱。

  检察机关查明,李伯营在担任局长期间,先后17次收取建筑商贿赂30余万元。52次收取下属教职人员贿赂40余万元。34名教师送给这位局长大人以“探望费”名义贿赂10余万元。合肥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为能在凤台县教育系统安装电子图书,送给李某某11万元,以其他名义收受贿赂近10余万元,李伯营在任教育局局长期间共敛取钱财贿一百零二万元。案发后,能主动交待问题,积极退赃,故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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